台灣攝影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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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看[建]臺北攝影比賽

發佈日期︰2014/9/28 下午 08: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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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 攝影比賽 活動簡章

1.       投稿主題

[]臺北 攝影比賽~在旅遊中看見臺北建築之美

臺北,一座蘊涵豐富文化的城市

有斑駁的牆面,道盡過往的歲月年華

也有聳立的高樓,迎向嶄新而摩登的時代

融合古今建築的市容,讓城市展現多樣而精彩的風貌

建城130年的歷史,等著你拿起相機

輕輕按下快門,在旅遊中看見臺北建築之美

2.       辦理單位

n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n  承辦單位:莫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投稿資格

n  參加者須加入成為「臺北旅遊網」會員。

n  參加者須於「會員中心」填寫正確的聯絡資料(聯絡人真實姓名、Email、電話、居住地址等),以利後續領獎通知函之寄發。

n  本活動參加資格不限國籍,海內外人士均可參加。(獎項寄送地區僅限臺、澎、金、馬)

n  專業組入圍作品之實體收件需附上比賽報名表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4.       投稿期程

n  網路投稿時間:201491()1013()

n  網路投票時間:201499()1015()

n  專業組入圍公布時間:20141020()

n  實體收件時間:20141020()1030()

n  得獎公布時間:20141110()

5.       比賽獎項

【專業組】

n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10,000元整+altek Cubic 無線智慧型相機一臺及獎狀乙紙

n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8,000元整及獎狀乙紙

n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5,000元整及獎狀乙紙

n  優選獎5名:各獲得超商禮券1,000

n  網路人氣獎5名:取網友投票數前5高者,各獲得Paper Shoot紙可拍創意紙相機一臺

【愛分享組】

n  網路人氣獎5名:取網友投票數前5高者,各獲得Paper Shoot紙可拍創意紙相機一臺

投稿及投票者

n  滿滿祝福獎50名:活動時間內凡進行至少一次投稿者,即符合抽獎資格,由系統隨機抽出50名,各獲得Häagen-Dazs冰淇淋兌換券 100ml (兩張一組)

n  打氣獎50名:活動時間內凡參與至少一次投票者,即符合抽獎資格,由系統隨機抽出50名,各獲得Häagen-Dazs冰淇淋兌換券 100ml (兩張一組)

6.       參賽主題

臺北市內之古今建築,包括:歷史建築、園林樓閣、標誌性建築、公共藝術等。參賽作品之拍攝地點須於臺北市內,拍攝主題範圍可以是建築物外觀或建築室內空間。

7.       參賽方式

(1)參加資格

A.  參加者須加入成為「臺北旅遊網」會員。

B.   參加者須於「會員中心」填寫正確的聯絡資料(聯絡人真實姓名、Email、電話、居住地址等),以利後續領獎通知函之寄發。

C.  本活動參加資格不限國籍,海內外人士均可參加。(獎項寄送地區僅限臺、澎、金、馬)

D.  專業組入圍作品之實體收件需附上比賽報名表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2)作品規格

第一階段

網路投稿規格

A.       作品畫素品質需為1024 X 768(1024x682)以上解析度,檔案大小5MB以下規格之JPG檔。

B.        上傳作品須註明拍攝地點並以100字內敘述創作理念。

C.       競賽分為兩組:專業組、愛分享組,同一件作品不可跨組參賽。若跨組參賽,則該件作品視為資格不符。

D.       單一帳號不限投稿作品數量。

E.        參賽作品需為本人原創、合法之攝影作品,且必須是單張不連作、不得使用任何軟體增減原始檔案內容或違背事實

F.         專業組入圍時需繳交實體檔案。

第二階段

專業組實體收件規格

A.       獲得入圍通知之參賽者才需繳交,繳交之作品需與網路投稿為同一件作品。

B.        參賽作品不得使用任何軟體增減原始檔案內容或違背事實。

C.       入圍之作品一律沖印為6x8吋之照片,連同比賽報名表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一併交寄,一份比賽報名表以一件作品為限。

D.       同時請繳交電子檔案光碟,光碟中須有入圍作品之轉存TIFFJPG(畫素品質需在六百萬畫素以上,原始檔案大小約為2000 X 3000像素以上解析度)兩種檔案形式,檔案須保留原始EXIF檔案資訊。可將多張作品燒錄於同一張光碟中。

E.        入圍作品電子檔案儲存命名規定:作品名稱_攝影者(例:北投圖書館_林小美;敦南仁愛林蔭大道_王大同;民生社區_李中庸)

F.         凡入圍繳交之作品(不論得獎否)一律不予退件。如需留底存參,請先行拷貝備份。

(3)投稿流程

第一階段

網路投稿流程(2014/09/012014/10/13)

A.       網路投稿時間為201491()1013()

B.        登錄/註冊成為「臺北旅遊網」官方網站會員。

C.       於本活動網站選擇「我要投稿」。

D.       勾選同意著作權轉讓同意書→選擇參賽組別→輸入作品主題名稱→輸入作品說明、拍攝行政區及地點→上傳作品照片→確認後送出。

E.        投稿作品需經初步審查,符合規格且無內容不雅者,才會公開於活動網頁。初選未通過者,網路上將不公開您的作品參與票選。

 

第二階段

專業組實體收件流程(2014/10/2010/30)

A.       入圍公布時間為20141020();入圍作品實體收件時間為20141020()1030()

B.        入圍之參賽作品一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指定收件地點,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103017:00前送至指定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請於郵寄信封上收件人寫「臺北旅遊網」維運小組收,並註明『看[]臺北 攝影比賽』。

C.       收件地址:臺北市106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307樓(莫洱科技),電話:02-8773-4300#646

D.       收件內容:入圍之參賽作品、作品電子檔案光碟、比賽報名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4)評選方式

A.  入圍名單:由主辦單位專業人員選出網路徵件入圍作品。

B.   得獎名單:由主辦單位專業人員與攝影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以客觀、公正、公開的方式評審之,選出各獎項得獎人。

(5)評分及權重

項目

說明

百分比

情境構圖

作品的視覺張力與構圖美感。

35%

創意表現

作品的趣味性與創新點。

30%

攝影技巧

光線的方向與品質、拍攝角度、景深應用、呈現品質等。

25%

文字說明

說明作者創作意圖。

5%

網路票選

每獲得1張網友投票可獲得0.05分,最高可獲得5分。

5%

(6)網路投票及抽獎流程

A.  投票時間自201499()1015()止。

B.   20141110()公布所有得獎名單,並於次日起開始聯繫所有得獎者及陸續寄出

獎品。

C.  投票者必須先於「臺北旅遊網」完成網站會員登錄作業,單一會員帳號每日可投最多5票,

每件作品於活動期間限投1票。

D.  單一帳號僅限一個得獎名額。

E.   未填寫完整且正確之會員資料(真實姓名、聯絡電話和地址),導致公布獎項後難以聯絡

至本人者,不予頒獎且不另行通知,則該獎項從缺。

F.    若經2次聯絡得獎者未果,則該獎項不予補發,或得獎名單公告後一個月,若無法與得獎

者取得聯繫,得獎者亦不遞補。

8.       比賽注意事項

(1)          參加本活動須先註冊「臺北旅遊網」成為會員,若經查證註冊資料不實、會員身分重複、使用他人身分參賽、竊取他人作品、以不當方式灌票及影響活動進行之情事,主辦單位將採取適當措施或取消參加及得獎資格。

(2)          參賽作品須同意提供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作宣傳使用;於活動結束後,投稿之作品,將擇優建置於臺北旅遊網內成為網站內容,若用於臺北市政府相關出版品宣導使用,不另支付稿費;另外,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中華民國」所有,管理使用機關為「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3)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並符合規格,且作品之所有權須為參賽者所有,並未曾公開出版或於其他競賽類及非競賽類活動中獲獎,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徵選,不得重製、翻拍、拷貝、抄襲、合成他人作品。作品若經檢舉且查證屬實將立即下架處理;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項不予遞補),獎品如數繳回。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若有致生損害於活動小組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時,該參加會員應負起一切民事與刑事責任,本活動小組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4)          寄送獎品時,若已確認過之得獎者地址,仍有退件或寄送不達之情事,或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之因素至物件受損害,由寄件人與中華郵政自行負責,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5)          得獎名單公告後一個月,若遲遲無法與得獎者取得聯繫,即取消得獎資格(獎項不予遞補)。

(6)          本活動之獎品內容若因市場缺貨或其它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無法出貨時,活動主辦單位得以同質性的等值獎品取代之。

(7)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品圖片僅供參考,以實際商品為主;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臺、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8)          本項活動獲獎獎品金額超過新臺幣20,000元以上(含),需先預扣10%稅額,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無論金額依法圴需扣繳20%稅金;獎品金額超過新臺幣1,001元(含)以上,協辦單位將於次年1月底前開具扣繳憑單給得獎者,請得獎者依規定申報。

(9)          得獎名單公布後,將會以電子郵件寄出通知信函至得獎者信箱,若得獎者未收到電子郵件通知,或活動期間如有操作相關問題,歡迎使用客服信箱或致電活動小組(02-8773-4300646王小姐,電子信箱:stella.wang@techmore.com.tw)。

(10)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11)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活動相關公告請至本活動網站或臺北旅遊網(http://www.taipeitravel.net/)查詢。

(12)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與承辦單位莫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員工,不得參加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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