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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北投區公所2010年「親親我的寶貝」攝影比賽活動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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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0/6/2 下午 12:34:15
北投區公所2010年「親親我的寶貝」攝影比賽活動簡章
一、活動主旨: 為營造有利生育、養育之環境,推動嬰幼兒照顧及保護責任。 政府更需要扮演更積極的角色,因此本所辦理「親親我的寶貝」攝影比賽,將「孕育下一代,生命 更精采」、「結婚生育,讓生命永續」的觀念能更加落實。且藉由父母與小孩間親密互動的攝影, 營造出家庭親密的氣氛,留下永遠的歡樂記憶。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三、參賽資格:臺北市市民之攝影愛好者為主。 四、題材範圍:2年內小朋友與家人之間的親密照片為主題,以生活、親密、愛為主要素材。 頒獎時請相片中主角及攝影者一起領獎。 五、作品規格: 1.6英吋×8英吋之彩色照片,不得裝裱、護貝、連作、格放、加色電腦合成、修補及翻拍。 2.另數位相機拍攝作品需以(1,0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不得插點加大檔案, 不得使用Photoshop等影像軟體作任何影像合成。原始檔案尺寸需約為3100dpi×3200dpi 以上規格,作品原稿原始電子檔原檔光碟浮貼於作品背面繳交。 3.每件作均需註明主題,並附報名表、簽署報名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4.凡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予退件。若所繳交作品與參賽作品不符,或未繳交原始電子 檔光碟,及未簽署報名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不得有異議。 六、收件時間:99年7月1日至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七、收件地址:11230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北投區公所)請參賽者將參賽作品及作品電子檔原 檔(使用底片者,請轉成電子檔)裝袋,以掛號或親自送件方式(信封上請註明參加『親親我的寶 貝』攝影比賽字樣,並於作品背面符貼報名表)。 八、評審:由主辦單位成立評審小組於9月17日以前審議評選。 九、獎額及領獎方式: 1.彩鑽獎(1名):得獎禮券壹萬元暨獎狀1紙 2.白鑽獎(1名):得獎禮券捌仟元暨獎狀1紙 3.金質獎(1名):得獎禮券陸仟元暨獎狀1紙 4.銀質獎(4名):得獎禮券參千元暨獎狀1紙 5.銅質獎(5名):得獎禮券貳仟元暨獎狀1紙 6.優質獎(12名):各得伍佰元圖書禮券暨獎狀1紙 7.得獎名單於99/09/21於北投區公所網站公布,得獎作品於99年10月在北投公民會館及 100年1月於北投區公所藝文走廊展示,並以電話通知得獎者,配合本區「溫泉季」活動頒獎, 領取獎狀及獎品。
詳細簡章及報名表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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