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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九十八年度臺灣攝影學會中區聯誼活動 少女人像攝影比賽及研習班成果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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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09/9/4 下午 01:07:43
九十八年度臺灣攝影學會中區聯誼活動 少女人像攝影比賽簡章 南投縣活動中心研習班攝影成果展
一、主 旨:為提倡正當休閒活動,促進各活動中心之情感交流,提升攝影技術,特舉辦本比賽。 二、主辦單位:台灣攝影學會。 三、承辦單位:南投縣活動中心 四、協辦單位:台中縣活動中心、苗栗縣活動中心、雲林縣活動中心、彰化縣活動中心 台中市活動中心 。 五、題 材:由承辦單位提供三位模特兒,協辦單位各提供一位模特兒,限當日配有主辦單位指 定標誌之模特兒,並在主辦單位選定之活動時間及範圍內拍攝之人像作品。 六、活動日期:98年10月18日 星期日 12:20 各縣市活動中心同仁報到完成 12:30 南投縣攝影研習班成果展-開幕茶會 13:30 頒 獎 - 8月份苗栗縣聯誼賽 13:50 大 合 照 14:00 攝影比賽暨聯誼活動 17:00 活動結束 下次承辦單位 : 台中縣活動中心 - 十二月份歡迎您 七、活動地點:中興新村-虎山農場(南投市 中興新村環山路95巷26號) 〔來賓車輛請停放於中興新村中興會堂廣場.再步行上虎山農場活動會場〕 八、參賽資格:臺灣攝影學會會員以及愛好攝影人士。 九、作品規格:5X7光面相紙 相紙品牌不限 傳統、數位不拘,件數不限。(背面需寫明 題名、 作者、活動中心名稱、會員編號、聯絡電話、地址) 十、收件日期:至98年10月30日 止(以送達為準)。 十一、收件地點:請各活動中心,彙整收件後,再統一郵寄 「南投市復興路107號 南投縣活動中心 簡慶南 理事 收」。 TEL:049-2225568 0932-687929 十二、評審日期:訂於98年10月31日(星期六)上午9:00,假中興新村虎山農場二樓會議 室現場拆封 公開評審,歡迎參觀。(南投市 中興新村環山路95巷26號) 十三、頒 獎:九十八年十二月台中縣活動中心辦理攝影比賽會場頒獎。 十四、獎勵辦法:特選獎 6名:各得8G記憶卡乙只.獎盃乙座.。(積分3分) 優選獎10名:各得精美禮品乙份.獎牌乙面。(積分2分) 佳作獎50名:獎狀乙紙。(積分1分) 團體積分最高獎:以活動中心為單位,積分最高者,頒會務基金3,000元。 團體投件最多獎:以活動中心為單位,投件數最多者,頒會務基金2,000元。 十五、附 則:1.特選獎每人限得乙獎。 2.參賽作品背面請貼參加表,並註明所屬活動中心名稱、會員編號、姓名、題名, 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3.作品須為本人所創作,不得有冒名、借名投件。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得獎資 格並追回獎勵,不得異議。 4.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轉贈模特兒。 5.經評審.評定-特選獎.優選獎之作品.獲獎者請將其檔案製成光碟 (600萬相素以上),評審完後一週內,交各活動中心主任以利頒獎事宜。 6.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利刊登於雜誌、網站、公開展覽,不另給酬。 7.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8.得獎成績將於評審後公佈於。
南投縣活動中心 部落格網址: http://blog.yam.com/taiwanphotont
詳細說明及簡章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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